云顶国际集团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0 02:03: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3日在东鹏总部大厦25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出席董事占东鹏控股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何新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2024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合计23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3%。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金额未超过三千万元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何新明、何颖、陈昆列、包建永、钟保民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和全资下属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业务,董事会同意在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在额度范围内进行择优选取、调整或调剂。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和出具董事会决议。

  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含子公司)在2024年度拟为全资下属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在不超过总额度的前提下,担保额度可以相互调剂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下一年度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预计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

  《2024年度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同意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了提高议事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由董事会秘书安排发出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3日在东鹏总部大厦2508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出席监事占东鹏控股全体监事人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东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下属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本次担保事项能够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年拟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本公司的参股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销售瓷砖、卫浴产品,出租或租赁房屋、设备和土地,商标授权,代加工,广告宣传、展览服务、水电费和品宣物料费等。

  2024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新明、何颖、陈昆列、包建永、钟保民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2024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合计23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3%,未超过三千万元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1.佛山中国陶瓷城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周军,该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成立于2001年8月23日,住所为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三路2号,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商铺出租,商品展览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批发、零售、维修:橱柜、铝合金制品、灯饰、集成吊顶,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3年1-9月,该公司营业收入3,742.17万元,净利润-515.34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70,897.35万元,净资产17,543.00万元。

  2.广东东鹏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昆列,该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成立于1997年11月11日,住所为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三路2号第四层A560,注册资金为18,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文化创意策划及推广服务、企业经营管理咨询、物业租赁、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3年1-9月,该公司营业收入508.93万元,净利润659.31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76,042.96万元,净资产54,961.85万元。

  3.佛山众陶联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蔡初阳,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14日,住所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陶博大道23号华夏陶瓷中央广场写字楼B座首层1号之三-之四,注册资金为2,861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务秘书服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灯具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砖瓦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标准化服务;大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2023年1-9月,该公司营业收入420,221.11万元,净利润4,353.17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61,160.33万元,净资产8,812.02万元。

  4.广东源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彭虎,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30日,住所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杏丰路13号A1座-5,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石墨烯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软件开发;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网络技术服务;网络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2023年1-9月,该公司营业收入327.99万元,净利润-458.02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464.02万元,净资产808.84万元。

  5.云家通(苏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江平,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20日,住所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328号创意产业园2-B502,注册资金为1,328.571428万元。经营范围为网上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陶瓷制品、卫生洁具、家具、家纺家饰、装饰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电动工具、健身器材、音响设备、酒店设备、机械设备、体育用品、暖通设备及零配件、工艺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玩具、服装、鞋帽、针纺织品、文具用品;电子商务技术开发、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开发及咨询;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财务咨询;承接建筑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环境工程、暖通工程、管道工程、清洁服务;暖通设备及零配件的安装、维修及维护;增值电信业务;家居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3年1-9月,该公司营业收入784.91万元,净利润-79.61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0,808.46万元,净资产-248.80万元。

  6.山东嘉丽雅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昆列,该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成立于1993年7月30日,住所为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金马村西首,注册资金为1,955万元。经营范围为物流服务、仓储服务、管理咨询、物业租赁、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3年1-9月,该公司营业收入18.07万元,净利润-94.81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825.21万元,净资产-664.21万元。

  7.佛山市中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周军,该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成立于2005年8月12日,住所为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三路2号中国陶瓷城四楼488号,注册资金为300万元。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卫生清洁服务,停车场管理,接受委托进行代收水电费服务,展览及策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3年1-9月,该公司营业收入1,005.60万元,净利润-9.70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50,267.41万元,净资产17,436.00万元。

  8.佛山市明善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华健博,该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成立于2022年4月13日,住所为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5楼自编A区,注册资金为1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文艺创作;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具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图文设计制作;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文化场馆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动漫游戏开发;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023年1-9月,该公司营业收入181.00万元,净利润-15.27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78.38万元,净资产227.94万元。

  9.鹏宇整装(佛山)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25日,住所为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三路12号内第六号楼自编101室,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家具制造;卫生洁具研发;家居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新材料技术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2023年1-9月,该公司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33.15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098.91万元,净资产614.89万元。

  上述企业分别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本公司的参股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经核查,上述各关联人资信较好,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以往关联交易付款正常,未出现过坏账风险。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共同协商定价。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1)如果没有作出特别约定,原则上货款按月进行结算;(2)若有作出特别约定,按照具体合同条款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上述企业能够满足公司产品购销、展会广告宣传和房屋设备租赁等的现实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的市场选择行为,以购销和租赁活动为主,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的市场化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发生的金额与公司的总业务量相比比例很小,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该事项,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基于双方业务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而开展,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各方的资源和优势,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和全资下属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业务,董事会同意在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和出具董事会决议。

  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具体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与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和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具体的授信条件选择最有利于公司的银行开展融资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择优选取、调整或调剂。具体授信银行及对应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授信期限、担保方式以公司最终同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2024年度,公司及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2023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968,000万元。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业务范围的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相应增加。取得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可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具体的授信条件、利率高低等在银行授信池中选择最有利于公司的银行开展融资业务,从而降低公司融资成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满足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在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择优选取、调整或调剂。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和出具董事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本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业务,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在2024年度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在不超过总额度的前提下,担保额度可以相互调剂使用。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下一年度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预计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对超出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3年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含子公司)年度授信担保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68,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陶瓷制品、建筑材料(不含油漆及其他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不含油漆及其他危险化学品)、卫生洁具、水暖器材统一配送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卫生洁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产品修理;日用电器修理;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针纺织品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包装服务;照明器具销售;家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茶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卫生洁具研发;五金产品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柜台、摊位出租;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陶瓷制品、卫浴产品、五金水暖、建筑材料、家具用品、陶瓷原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加工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制造;日用陶瓷制品制造;新型陶瓷材料销售;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卫浴产品、陶瓷制品的研究、开发、营销、培训服务;批发、零售、维修:陶瓷制品、水暖器材、卫浴产品、橱柜、木地板、家居用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陶瓷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工业设计服务;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陶瓷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地板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保温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智能家居、陶瓷制品、装饰砖、卫生洁具、橱柜、浴室柜、淋浴房、家用电器、菱镁制品、五金、家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档环保型建筑陶瓷、装饰砖、卫生洁具;自营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陶瓷制品的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陶瓷制品加工制造;建筑陶瓷制品销售;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园区银砂湾园区沿江大道南侧、中红普林西侧

  经营范围:有机材料、无机材料、陶瓷制品、建筑材料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新城镇白家岭村南垣曲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508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陶瓷制品加工制造;建筑陶瓷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装卸搬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卫生洁具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卫生洁具制造;卫生陶瓷制品制造;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卫生洁具研发;日用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建筑陶瓷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加工制造;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批发;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电器辅件制造;电器辅件销售;日用电器修理;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日用家电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燃气器具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生产云顶国际集团、加工、销售:陶瓷制品、卫生洁具、厨柜、浴室柜、淋浴房、卫浴电器、水暖五金器材、天花板及上述产品相关配套附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陶瓷制品、卫生洁具、厨柜、浴室柜、淋浴房、水暖五金器材及上述产品及相关配套附件的生产、加工、销售。(涉及专项规定管理的、按国家规定办理)

  2、保证范围: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下属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因此未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能够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下属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本次担保事项能够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额度若全部使用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0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7.80%。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0%;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60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7.80%。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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